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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冶 律师

作者:admin | 发布于:2015-7-24 16:59:19 | 浏览:

袁冶,男,汉族,民革党员。法学硕士,涉外经济法专业,英文学士,客座教授。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兼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袁冶律师还勤于法律的研究工作,曾在国家和省市杂志上发表论文 13篇,主编和参与主编了《中外合资企业法律实务和事实控制问题对策》一书,约30万字,于1994年由湖南出版社出版;《国际经贸业务与法律探讨》约23万字,于1997年由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其风险防范》约28万字,于1999年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论国资管理新体制下政府应如何行使监管权》;《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若干程序问题》。

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英文系,获英文学士学位。

1987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涉外经济法研究生。

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以优异成绩获得律师资格。

1990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90年7月来广东江门市五邑大学从事法律教学工作。

1992年被评为“江门市教坛新秀”并获得江门市教委和五邑大学的奖励。1993年该同志执业于江门市华南律师所。

1998年起,任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5年至今担任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在该所执业期间,该律师是该所最主要的业务骨干之一。他曾承办了许多在本地区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在社会上获得较好的评价。该律师先后担任了江门市公安局、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广东大长江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新马有限公司、英国Brand Printing Co. Ltd、江裕集团和澳门博彩业巨富何鸿燊博士旗下公司等一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引进外资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998年初,该律师离开华南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四位律师合伙创办了江门市大卫律师事务所并任该所主任。该所在袁冶律师和其他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已由初时的6位律师和工作人员发展到今天的31人。办公条件已实现现代化,交通工具又由初时的一辆小汽车发展到现在的各位执业律师均配备了小汽车(共18辆)。该所已成为五邑地区规模最大且效益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该律师在的大卫律师事务所任主任期间,他承办了一批在江门市地区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其辩护意见被法院的采纳率较高。在代理经济和民事诉讼方面,该律师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约 3亿元人民币。例如袁冶律师在香港某贸易有限公司诉江门市某人造皮厂有限公司的仲裁案中,代表江门一方,经过该律师的成功策划和代理为该厂避免了约1.2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使国有资产得已保全。另外,在香港雄业有限公司诉江门市国际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属下企业广州乐得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仲裁一案中,代表广州乐得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过两位律师的认真代理工作,为该公司避免了2300万元人民币的国有资产的损失,受到委托单位的高度评价。 

    该律师也非常重视非诉讼业务的发展。他担任了 21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其中,袁冶律师被澳门知名人士何鸿燊博士所投资的五邑高尔夫球会和其属下公司聘为常年法律顾问,为该公司在大陆的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受到委托人的肯定。 该律师还为多家集团公司的兼并、资产重组、改制等非诉业务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效果显著。

 该律师的服务专长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公司并购和大中型企业改制等非诉讼业务。该律师曾为广东江门船厂的顺利改制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使得政府、外商和被收购企业均满意的三赢局面。该律师于1998年被选为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联络方式 

办公电话:0750-3387728 3387738
传真电话:0750-3387738
E-mail: yuanyelawyer@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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